|
|
|
 |
机构职能 |
 |
永康市统计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执行国家统计工作规章和标准,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报表制度,监督、指导、检查统计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领导、组织和综合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
三、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部门各乡镇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报告,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上级统计部门、市委、市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布,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培训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部门、各镇乡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专业业务培训、进修和统计书刊资料出版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职称和资格考试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导推进统计体制改革,管理全市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对外联称、交流和合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