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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16 本新闻已经被阅读了499
关于工业企业报送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为了解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为宏观经济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规模以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和临界(年产品销售收入300—500万元)工业企业,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有关统计报表。有关事项如下:
一、上报报表种类
具体包括工业、能源、科技、投资、劳动工资等专业报表。报表上报目录、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附后(附件:报表上报目录及各项报表)。
二、上报报表要求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送工业统计报表必须通过“网上直报系统”进行上报,统计台帐、填报说明、指标解释等最新材料将陆续通过网络发放给你们,请企业统计人员及时关注并从网上下载打印使用和认真学习;因此,各工业企业必须为工业统计人员配备专用电脑和上网条件;
2、企业统计人员必须在做好网上报送各项统计报表的同时,做好企业报表存档管理和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等基础工作;
3、年报除网上报送外,还必须报送书面报表一份,书面送达报表数据必须与网上报送数据一致
4网上直报各种报表,填报后如有数据修改,必须先征求统计局专业人员同意,并提供书面数据修改情况说明。否则,上报后擅自修改统计数据将无效。
5、实际上报报表样式与上报时间如有变化,则视“永康市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中的样式与规定为准。
6、所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在报送我市各项报表的同时,还必须在“国家统计局工业企业联网直报系统”中报送有关工业、能源年报和定期报表,具体报送内容、报送时间等要求均按“国家统计局工业企业联网直报系统”中的各项规定执行。(说明:大中型工业企业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从业人员数300人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个别符合上述条件但未参加过操作培训的企业统计人员,请联系统计局)
望各企业认真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各项统计工作、支持统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统计报表上报任务。

永康市统计局   
二○○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本通知原文(报表上报目录)三、永统200963有红头34.doc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制度培训指南培训指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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